发布时间:2012-08-01 共1页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局(建委),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格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9号)规定,我省有韩尚宇等368人通过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基础考试,有蔡官民等89人通过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专业考试。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证书发放等有关工作。
附件:1、江西省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2、江西省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3、江西省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附件1
江西省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合格标准:专业知识考试均为120分(试卷满分200分),专业案例考试均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