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2 共1页
在这里想跟2014年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新生们说几句,在进行注册监理工程师挂靠的时候,有些事项、知识是我们必须要知道了解的,下面就给大家叙述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4、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5、申请初始注册,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期为3年,如果到期了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