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关于发放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注册税务师、一级、二级建筑师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局考试中心(职称科),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注册税务师、一级、二级建筑师执业(*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报名的在哈中、省直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1张2寸相片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8号窗口办理。
2.在各市(地)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 二、发证时间
2008年11月28日至2009年1月19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
地 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哈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
网 址:www.rsks.gov.cn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