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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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之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包括: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2)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
(3)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4)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之一:后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包括两种情况: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对本方的腹行要求;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后履行的一方也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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