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建建函〔2011〕174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

鉴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开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2010〕80号)和《关于一级建造师注册有关问题的说明》有关规定,原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印章继续有效,待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后再行规定有关事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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