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于2012年1月16日网上正式发布,请考生按网上查询成绩要求,正确填写你的姓名、身份证号、档案号进行网上查询。

  一、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分 

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分 

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160分 

96分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讯与广电工程 

机电工程 

矿业工程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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