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已通过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请本人于6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到汕头市建筑业协会领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如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901室。
联系电话:88561829
领取时间:8:30-11:30,14:30-17:00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