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主观题成绩核查申请程序

发布时间:2013-02-01 共1页

 

 
一、考生对本人主观题考试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卷面成绩的,请在2013年2月5日前,由考生提交查卷申请表(点击下载),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准考证并交纳快递代办费20元,可到相应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成绩复核手续。

    二、受理主观题科目考试成绩核查申请的时限为2013年2月5日前,超过受理时限不予受理。

    三、成绩核查申请时间截止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报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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