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6-16 共1页
关于领取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参加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即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持合格人员本人的报名表(或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一级建造师报考级别为考二科的考生还须提供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5楼大厅)1号窗口领取,咨询电话:0851-5360013。
领证注意事项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