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12 共1页
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18日至20日,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进行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首页“考试资讯”-“考试服务”栏目中的“区县(市)审核地址”]。
杭州市直属单位报考人员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由单位统一到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必须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身份证(军官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报名资料复印件由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统一整理、汇总报名资料,填写好《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后,一并于6月24日前报至杭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5456079,文件下载网站: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6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的人员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9月12日至14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