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通设备监理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通人社考〔2011〕20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5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具体报名工作由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3日、9月4日两天,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月3日上午08:30~11:3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9月3日下午02:00~05: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4日上午08:30~11:3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9月4日下午02:00~06: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考试原则上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具体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考2科)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获得毕业证前的实习时间不列入计算。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人通〔2005〕42号)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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