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辅导:共有相关知识(五)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三)共同共有的形式
  我国共同共有的形式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双方出卖、赠与夫妻共有财产,应取得一致意见。只有在夫妻离婚,或夫妻一方死亡而继承开始时,才能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我国经修正的《婚姻法》第17、18、19条分别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来源: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和所得。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家庭成员之间另有约定外,家庭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或分割,应征得全体家庭成员的同意。
应将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个人财产区别开来。区分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个人财产的意义在于,家庭成员分割家产时,只能对家庭共有财产而不能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
  因生产经营活动负债时,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的共同生活和生产所付出的开支,由家庭共有财产承担。
  在遗产分割前的共有问题上,在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有数人时,其中任何继承人皆不能单独取得遗产的所有权,遗产只能由全体继承人共有。
  (*(土地登记代理)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