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时间提醒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等4个科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时间为2008年11月8日至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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