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庆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09年 11月14日 |
上午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下午2:00-4: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2009年 11月15日 |
上午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下午2:00-4: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办法。报考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的办法进行。
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人发[2002]116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3]5号)文件中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庆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在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后,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单位统一到庆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9日-6月8日。报名考生登录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使用A4纸打印,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08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庆考区。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为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庆油田建设集团”,单位编码可在本网站查询或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6月2日-6月8日。(节假日休息)。
2、由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厦二楼,咨询电话:6282187
3、首次报名的考生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学籍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查档材料可在本网站查询下载;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印章,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外省市参加2008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交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规定,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另加32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报名成功,没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交费的报名无效。网上交费时间:2009年6月2日-6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11月4日-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09年11月11日前与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培训和参考用书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政编码: 100026
联系人姓名、电话:洪兆敏 (010)64194907
有关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和参考用书征订事宜请与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联系。
地 址:哈市香坊区红旗街263号
联 系 人:王晶
电 话:0451-55603747
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