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200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09〕74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3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我省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按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2)。
三、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同级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在昌单位的报考人员经南昌市国土资源局人事教育部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市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
资格审查和确认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土地登记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备审。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有关资格证复印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阅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23号有关规定执行。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并应带携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储存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32.土地登记代理人 |
4.考4科 |
01.土地登记 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3、地籍调查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2.考2科 |
01.土地登记 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六、有关事项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邮编:100026
联系人、电话:洪兆敏(010)64194907
七、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执行。即考务费为每科72元/科(其中上缴部考试中心12元/科)。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09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江西省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