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1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由市人事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部门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19、20日(星期六、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6月19日上午09:3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6月19日下午02:0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0日上午0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6月20日下午02:0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12个月为一年)。
(四)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有关问题,请按照苏人通〔2005〕42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现场资格审核形式(注:网上报名仅是电子照片审核,不是资格审核,报考资格审核需现场审核)
报名时间:2010年2月2日9时~2010年2月 22日16时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考试机构在网上报名时不对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仅对考生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新老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新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初审)。逾期不来审核者,作报名放弃处理。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0年2月26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人事局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17室报名大厅)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者(首次报考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初审)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用人单位盖章,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在报名登记表空白处);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试大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对于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老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交上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 (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资格审核(初审)期间(2010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5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六)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注意事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工作单位一栏要填写准确、详细,同时为便于短信通知领取合格证书等相关事宜,联系电话尽可能填写“中国移动”的号码,六县(市)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七)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0年6月10日起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和网上报名指南。
五、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才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六、教材征订与培训
辅导教材征订由考生自行征订。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的规定,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采集者退散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4楼401室)领取。
八、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报名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507室)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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