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办公室,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干部科,市直及中央、省驻威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5号)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管理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9日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0日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有关规定,具体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报名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及查询时间:2010年1月29日—2月9日。
现场审查及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2月3日—2月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具体办法:(1)报考人员登陆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市直部门、中央及省驻威单位、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新区报考人员请选择威海市直报名点,其他市区报考人员请选择所在地报名点。(3)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成功后,报考人员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汇总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带电子照片)、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信一份,以及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验印的以上相关证书的原始档案复印件一份,集中到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4)各级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国土资源局相关部门根据提交的报考人员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确认审查结果。报名资格一经现场审查确认,不能更改。(5)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第二天起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询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查询截止日期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网上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查看“网上缴费帮助”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86678080,86678280。缴费成功后,请及时登录网站,点击“查询打印”,查看缴费结果。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市直: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政府6号楼三楼西),联系电话:0631-5226025。
荣成市:荣成市人事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7561527。
文登市:文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8981706。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6651690。
环翠区:环翠区人事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5224845。
五、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
六、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为方便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等考试用书,请考生直接与与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联系,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邮政编码:100026,联系人:姚佳,电话:(010)59194907。
七、考场设置
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八、考试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三)《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准考证实行网上打印的方式,考生于2010年6月14日至20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二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加大考试宣传力度,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规范考务管理,精心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