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版“新非公36条”细则出炉 非禁即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被称为“新非公36条”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京版实施细则,近日由北京市发改委正式向外宣介,其中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热力场站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医疗、教育、政策性住房等公共事业将成为鼓励的重点,市发改委预计,在政策鼓励之下,北京市今年的民间投资比例有望达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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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禁即入

 

 

 

 

四大领域将全面放开

在国务院的“新非公36条”发布后,普遍热议的话题就是民间投资准入是否会有实质性的突破,但由于国家文件是纲领性的,这一疑问被期待在地方实施细则中得到回答。

公布《北京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明确四大领域将全面向民资放开:政策性住房建设、核心区疏解改造、特色街区、四合院等城市开发建设工程;文化、旅游、体育、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等现代产业发展工程;轨道交通、再生水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热力场站、垃圾处理厂、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市场化建设工程;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端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市场化建设工程。

市发改委副主任宋宇表示,今后对于不同投资主体,按照“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原则,优惠政策和政府支持措施可以合理移植,扩大覆盖范围,目前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正在分工制定引导计划,具体的项目信息和实施情况预计从6月起陆续向社会公布。

公共事业与基础设施

成鼓励重点

北京市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商品房开发、生产性服务业等竞争性领域,在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公用设施等领域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而在《实施意见》中,以医疗、教育和政策房为主的公共事业和自来水、污水处理、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被反复强调。

“建立起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是吸引民间资本的前提。”宋宇表示,下一步北京市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租房领域,通过合理的政策制度设计,进一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同时民营资本进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公用事业领域,既要让企业盈利运转,又要让百姓能承受价格,财政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贴或按统一标准购买服务。

投资环境

将决定民资进入与否

“北京市要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国际商贸中心城市,这就要求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必须与其经济实力相当,且达到国际化的要求,恰恰是在这些方面北京还有不小的差距。”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洪涛教授认为,一直以来北京的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给民间资本的印象一直是“政府主导性强”,与南方城市相比很难进入,所以市政府此次发布的文件释放了非常重要且积极的信号。

在洪涛看来,市政基础设施虽然利润微薄,但是对于民间资本而言仍具有吸引力,由于民营资本的效率更高、运营成本更低,所以往往能够在国资运营艰难的领域取得不错的利润。

他举例说,原来北京市蔬菜生鲜供应由国家承担,不但供应不好且每年还需要补贴。但是新发地一个村办企业的接手就直接改变了这一状况。“民资不怕利润低薄,他们主要看的是投资环境。”洪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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