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85号)精神,现将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11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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