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内容摘要:韶关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9:00-3月16日17:00截止。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韶关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9号), 为做好我市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条件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6月16日 |
9:00-11:00 |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14:00-16:00 |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6月17日 |
9:00-11:00 |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
14:00-16:30 |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
(二)考试方式
1.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2.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4.考场上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9:00-3月16日17:00截止。
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韶关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12年2月20日-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咨询电话:8526601,8526609。
(三)报名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与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要及时,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本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称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32.土地登记代理人 |
⒉免二科 |
01.土地登记 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
⒋考全科 |
01.土地登记 代理人 |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 |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 |||
3.地籍调查 | |||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