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1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6、17日举行。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三、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至3月13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各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后,于2012年3月13日前到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见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2002年12月18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客观题)、地籍调查(客观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72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12元)。
七、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政编码100026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
附件: 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张家口市职改办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
专业技 术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 工作年限 | 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主管部门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业务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UserFiles/File/2012年土地(2012.7李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