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内容摘要:淮北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于2012年3月1日至12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淮人社秘〔2012〕60号

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省属驻淮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6日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7日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在2002年12月18日《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12年3月1日至12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24小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报考资格审查及缴费

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3月13日至15日。各主管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有关材料和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先到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0561-3053011)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61-3881256)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61-3050966,3050601,地址:市淮海中路28号)办理缴费确认手续。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需要携带的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6.报考条件中列举其它的材料。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准考证办理

考生于2012年6月12日至15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费按每科72元收取(含上缴国家部分)。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原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皖人发〔2002〕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办法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规定执行。

附件: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doc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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