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用书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9月1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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