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 和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0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考试报名
首次报考:2009年12月16日至22日
非首次报考:2009年12月16日至30日
2、交费及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9年12月30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准考证的获取
2010年4月6日至9日
5、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合格者,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中国投资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