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9 共1页
关于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考生:
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请在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且2012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的考生,按考试文件(深人考函〔2011〕46号)的规定和以下安排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一、时间
2012年7月30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
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二楼)。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备齐考后审核的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办理资格条件审核手续。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 《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及应试人员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2. 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3. 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香港、澳门居民的应试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5. 外省市转入应试人员需提交转考证明。
6. 如市考试院对应试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有疑问,应试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中涉及复印件的均要求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深圳市考试院将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深人考函〔2011〕46号)的相关要求,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上报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制作并核发证书,复审核不合格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深圳市考试院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