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今年计划立法5件 物业管理将有新法可依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常委会2009年立法工作会上获悉,今年该市将制定、修订5件法规,全部紧贴民生和两型社会建设。

    5件立法项目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管理办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以及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

    同时,确立了9调研项目,包括遗体捐献条例、城市公园管理条例、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5件法规中,物业管理条例广受关注。武汉市人常委会法规工作室相关负责人介绍,1999年武汉市颁布实施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然而距今已10年,随着国家《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以及武汉市推进老小区物业管理的进程,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去年冬天遭遇冰冻灾害,一些小区管网破裂,但是到底哪段属于小区公共范围,哪段属于住宅范围,都没有明确界定,维修起来就有争议。”

    据悉,一些生活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如小区绿地、道路、车库的权属问题,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权责问题,以及维修基金的使用问题,都将尽量在立法中有所体现。

    会上武汉市人常委会副主任吕金芝强调:今后,政府部门起草法规,必须向相关单位、组织、社会公众,特别是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原则上法规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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