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小明在奥一网的实名举报掀起了轩然大波。
●深圳物业管理协会原副秘书长实名发帖举报会长、常务副会长
●行业协会如何自律和自治,成为真正规范负责的民间社会组织?
37岁的戴小明决计来一场“鱼死网破”。
他是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新退位的副秘书长。昨天,他在奥一网上实名发帖,举报曾经的顶头上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会长和常务副会长,矛头直指会长李加林———从原国土房产局副局长位置上退休下来就直接到行业协会任职,违反了深圳市委相关规定,同时揭露了该协会中的“暗箱操作、财务混乱”等种种弊病。
网帖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也让从来都是后台运作的行业协会浮出水面,被迫接受公众和媒体更苛刻的审视:行业协会,该如何自律和自治?从而发挥它应该有的作用?
谁在违规?“2008年退休时,市委组织部找我谈话,让我到物业管理协会担任会长。”
在协会中,戴小明是一位老资格的专职副秘书长。据介绍,他2005年调入物业管理协会担任副秘书长至今年7月,现在是行业协会的部长级工作人员。当年和他差不多同期由国土房产局调入协会的还有曹阳,如今是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和协会法人代表,为此次戴小明实名举报的主要对象之一。
“从2005年开始,曹阳一直担任物业管理协会的副会长兼秘书长,而会长一职长期空缺,曹就成了协会的法定代表人。”戴小明认为,这是违规的。他的理由是,根据广东和深圳的行业协会条例,会长才是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而随后协会“局势”的变化让戴小明诧异不已,会长来了,曹阳作为物业管理协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还要继续。2008年6月28日,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召开了一次会议,李加林担任第四届会长,曹阳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不过,在戴小明眼里,“曹阳仍然是法人代表,掌握大权”。这位副秘书长一语道破内幕:“李加林违规当会长,在民政局那里根本登记不了。”
深圳对行业协会的改革领先全国,有一套明确的制度。早在2004年12月30日,深圳市委组织部和深圳市人事局联合下发文件,名为《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再兼任行业协会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深组干[2004]142号),规定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辞职或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在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协会任职。
在戴小明看来,李加林长期在深圳住房管理系统内任要职,对于会长一职,他发出两大质问,“2008年刚退休的李加林在未取得市委组织部门批文的情况下,如何能在协会任职?而曹阳在协会实际上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一人担任,等于会长、秘书长一人担任,这里有没有角色冲突的问题?”
对于戴的质疑,李加林声音平静而略显苍老。“这是市委组织部的安排。”他缓缓地说,“我2008年退休时,市委组织部找我谈话,让我到物业管理协会担任会长,这个协会那边已经打了报告,分管副市长在报告上签字。”
李加林强调说,当时他主动要求不当法定代表人,至今协会法定代表人仍是常务副会长曹阳,“这个情况民政局那边也知道”。不过,昨日市民政局下属的民间组织管理局证实,他们并不清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这种情况,且政府部门插手行业协会人员安排或者协会内部事务的情况早已明令禁止,在深圳终结多年,要调查一下。此 外 ,管 理 局 也 表示,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一般由会长担任,不过具体可由协会章程和内部协商决定,特殊情况下副会长或秘书长也可以充当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会费何用?“入协会嘛就是要交钱喽,多交钱级别就越高。”
除了对顶头上司的任职质疑,戴小明更指责协会财务等内部管理混乱。
成立于1993年的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如今已经走过了16个年头,是全国第一家物业类行业协会,如今旗下有近千名物业企业会员。每年的会费都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戴小明简单算了个账:“从2005-2009年这五年期间,协会每年收会费都在三四百万元,五年来,光收会费的收入应该在1500-2000万元之间,此外还有其他收入约在700万元左右。”他认为,协会除了支付给专职工作人员必要的工资以及办公、水电等开支外,基本没有什么别的费用,“而几年来,在既没有成立财务委员会对协会财务进行监管,也没有年度的预算和决算报理事会审议的制度情况下,全凭曹阳的一枝笔来支出,会员单位完全不清楚每笔开支的情况。这不禁要问,这么庞大的支出,就这么可以一个人说了算吗?”
不过在曹阳看来,戴提出的所谓“问题”根本不是问题。他介绍,根据协会内部规定,协会经费归秘书处使用,在5万元以下,由他来签字动用,“我是常务副会长,又是协会法定代表人,我不签字谁来签啊?”曹阳说,超过5万的数额,就要经会长办公会议,也就是所有会长、副会长开会审议讨论是否通过。
曹阳认为,戴小明误会了财务预决算制度,他说,协会不是上项目,不需要进行预决算,但物业管理协会每年都有一个财务使用报告,在全体会员大会上宣读,并委托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审计。他提供了一摞审计报告,是一家会计事务所从2004-2008年间对物业管理协会的财务审计情况。
戴小明还投诉曹阳利用协会经费多次出国旅游。曹阳对此呵呵一笑,他说:“出国考察是我们的主要工作啊,去到天边也是没有问题的,出国是为了业务交流和学习。”这位常务副会长介绍,出国考察通常组团,以企业为主,协会工作人员也有跟随,在前几年协会经费少的时候,工作人员出去的费用就是由企业分摊,这两年经费充足了,协会工作人员的出国考察费用就由协会经费来支付。
和戴小明不同,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一些会员根本不知道协会一年收了多少会费,更不清楚这些钱具体流向何方。在不少会员企业眼里:“入协会嘛就是要交钱喽,多交钱级别就越高。”在他们看来,所交会费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所在企业在协会里的层级和地位。而协会的内部对不同级别的会员缴纳会费有严格规定。
“这是一个好政策啊。”曹阳的观点截然相反。他指出,大企业的社会地位、所掌握的行业资源和对行业的贡献大,决定了其在协会内部也应有不同的对待,实行分级会费制度,也让大量小企业减轻了会费负担。“关键是这些标准都是经全体会员大会举手通过的。”曹阳特意强调,会员单位要在协会内任职,交了钱还需经审核通过才行。
曹阳毫不掩饰自己对老同事戴小明的评价。他说,戴小明能力一般,表现平平,今年7月,他就安排他从副秘书长的位置上下来了。“但还是安排他相当于部长级的待遇,仍在协会内干些事情。”曹阳说,“我来协会后,是一个强力干事的人,(协会人员)能干的就干,不能干的就退下来。”在得知自己被投诉后,曹阳表示还要对戴小明做继续处理。
戴小明满腹委屈,认为自己受到了曹阳的打压。他说自己有很多想法在协会内不能实现,曹阳以协会内部长打分的形式,“把我弄下来”,工资从原来每月8000多降到6000多再到现在5000多元。对于实名举报,37岁的戴小明经过多方考虑,最终决定豁出去:“我是被逼得没办法了,不然也不会这样做。”
替谁说话?“它可能过多考虑政府的事情了。”
在采访中,曹阳拿出一大摞工作总结材料,有对协会当年度的总结,也有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他说:“我们在做很多事情,规范管理也是一种行业服务,不是说为会员服务就是每天来安慰,送碗粥喝。”曹阳崇尚强势协会,认为协会要通过行业管理来实现服务会员,最近还为会员权益问题发函交警局,促进问题初步解决,平时也经常为会员单位举办免费培训之类。
不过,深圳物业管理协会的一些会员们对自己的行业协会,却很有些抱怨。根据物业管理协会网页的资料,该协会共有副会长单位25家,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就更多了。
位于罗湖清水河的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原来是理事单位,“后来觉得钱交得多没必要,就改为普通会员单位了。”该公司的副总经理介绍说,“平时我们没什么事联系他们(协会)的,他们也没什么帮得上我们。”一年5000元的会费交也就交了,“也不管它用到哪里去,反正也不是太多钱。”这种想法在深圳物业行业协会的普通会员单位里普遍存在。不少物业管理公司认为,反正交的钱也不是太多,也懒得较真,更怕较真起来得罪行业协会方面。
深圳中旅联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行业里影响较大的企业,在行业协会成立时就加入,目前是行业
协会的副会长单位。该公司副总经理张志勇举了一个例子,前两年,市政府拟出台政策,对商业物业的停车位征收土地使用费,一个车位每年交3000元,担子即将压到物业公司身上,而此时不少物业公司多次向行业协会递交材料,希望协会能代表大家站出来说话,但在关键时刻协会沉默了。最后还是几家物业公司联合起来,向市政府反映意见,最终让政府取消了这个政策。张志勇说,协会没有发挥到应有的作用,站出来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来源:
不过,这位副总经理也认为,行业协会在落实政府指令、搞行业检查和培训方面做得不错,“它可能过多考虑政府的事情了。”张志勇认为,行业协会事实上可以为会员做很多事情,比如人员招聘、联合购买保险等,很多事情,以行业协会的力量出面能大大加大谈判的筹码。
物业管理行业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深圳一些具有极高维权意识的业主们也在关注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状况。
“业必归会”?“关键问题不在强制入会,是行业协会内部制度的完善。”
景洲大厦业委会主任邹家健是深圳业主维权的代表性人物。他所在的小区是全国第一个实现业主自治的小区。在他眼里,物业行业协会并没有对行业自律和规范起到应有的作用。“成立这么多年了,我们可以看到,物业公司侵害业主权益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大多企业的账目不透明,违规情况频繁。”
邹家健反对物业公司必须加入行业协会的“业必归会”相关规定。2007年,深圳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引入了“业必归会”制度。当年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
“业必归会”制度引入之初曾引起巨大争议。反对者认为,行业协会属于自治组织,应当秉承自愿加入的原则,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按广东省和深圳的行业协会条例,行业协会也是经由会员自愿组成、自愿加入。不过,支持者认为,“业必归会”制度充分发挥了协会行业自律的潜能,能最大限度将物业管理公司集聚至协会,并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和诚信风险预警公告制度约束会员单位行为,维护业主利益。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指出,物业管理行业较为特殊,服务对象是大众,而个体的消费者力量在维权时很单薄,因此必须将企业纳入行业管理,由行业进行自律性约束。中物协曾对深圳“业必归会”的制度设计有很高评价。
事实上,在深圳存在“业必归会”制度的不仅是物业管理协会,还有律师协会等。而律师协会屡被外界视为深圳行业自治的样板。“关键问题不在强制入会,是行业协会内部制度的完善。”深圳市律协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李智强说。
在深圳律师协会的历史上,曾发生过轰动一时的“罢免会长”风波。虽然罢免案最终被宣告无效,但暴露了原有协会机制的漏洞。如对会长如何进行更好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应该经过什么程序?这次罢免风波催生了律协的监事会制度,并在协会章程里加了一条:“购买重大资产,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此外,通过广泛的征求意见和充分的协商,深圳律师协会章程进行了十个方面的修改。制度日益完善,让如今的深圳市律协的负责人充满自豪。
“每一笔费用,协会都需要详细审核,这样做起来很烦,但没办法。”李智强说,制度规矩细致,程序多,对效率会产生影响,但这也是为了公正的必然代价和所应付出的成本。对于行业协会内部机制,李智强最推崇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很麻烦,但不容易产生腐败,不容易让负责人头脑发热。”
协会何为?“内部管理一定要健全,绝不要让行业协会成为新的政府部门。”
在李智强眼里,行业协会作为自治组织应当发挥三个功能:第一是维权,当会员利益受到侵犯时挺身而出;第二是提供服务;第三是建立一个平台,为会员发展创造机会。“只有会员感到协会能给自己带来服务,参与热情才会提高,进而促进协会发展,形成一个良性互动。”李智强总结。
邹家健则认为,“内部管理一定要健全,绝不要让行业协会成为新的政府部门。”戴小明对行业协会也有自己的思考,他指出:“如何从原先的二政府二部门到现在的真正民间组织?一些政府官员不愿也不想行业协会回归民间,这和当前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和要求是背道而驰的。”戴小明觉得,在协会内部机制完善前,政府应该帮助协会完善各项自治制度。
对于深圳来说,自从1986年第一家行业协会建立,政府对行业协会管理的改革一直大刀阔斧。“行业协会现在和政府的关系是合作伙伴关系。”马宏说,到今年6月底,深圳市行业协会数量228家,“虽然在全市3500多家社会组织当中,数量并不大,但非常有活力。”马宏评价。
此轮深圳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特点是,让出社会活动和管理的空间,为各类群团组织、社会中介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发育成长创造条件。17个委局的100多项职能和事项将于近期向社会转移或委托。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正开展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和事项的调查。
“这是一个空前的机遇。”马宏说,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事项肯定是公开竞争择优。眼下,深圳民间组织管理局正着手对全市228家行业协会建立一个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包括现在施行的年检,对违规违纪的协会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根据民间组织管理局透露,一部新的行业协会条例已经列入今年深圳市人大的立法计划。现行的《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制定于1999年。“10年间,发生了很多变化,因此这次修法差不多相当于重新制定。”马宏说,修改幅度相当大,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深圳行业协会改革创新的成果,各项监督体系也会更完善。
■ 声音
平时我们没什么事联系他们(协会)的,他们也没什么帮得上我们。
——— 深圳市物管协会会员
一些政府官员不愿也不想行业协会回归民间,这和当前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和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 深圳市物管协会前副秘书长戴小明
监督很麻烦,但不容易产生腐败,不容易让负责人头脑发热。
———深圳市律协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李智强
内部管理一定要健全,绝不要让行业协会成为新的政府部门。
——— 景洲大厦业委会主任邹家健
■ 声音
制度规矩细致,程序多,对效率会产生影响,但这也是为了公正的必然代价和所应付出的成本。
只有会员感到协会能给自己带来服务,参与热情才会提高,进而促进协会发展,形成一个良性互动。
——— 李智强
行业协会现在和政府的关系是合作伙伴关系。
———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