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2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均为100分

均为60分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管理实务

  二、我省林桂兰等406人成绩合格(名单附后),取得相应专业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下载附件:2011年度物业合格人员名单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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