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证书发放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贵州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证书发放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考试合格人员,需在考试成绩公布一个月内持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合格证书。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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