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1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省直报名点关于领取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省直报名点各考生:

在我中心报名参加2011年度全国物业管理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1.领证所需证件:合格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

合格证书可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

2.领证时间和地点:

领证时间:2012年5月 14日—5月25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 11:00 ;下午:13:30 —16:30)

领证地点: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12室。

3.其他各市报名点考生的证书领取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4.我中心联系电话:5186891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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