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费用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规定,《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两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95元(其中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5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机构45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为每人每科100元(其中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0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机构45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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