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2年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一、报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6月28日;

2、现场审核时间:2012年6月26日至28日;

3、网上缴费时间:通过审核后至7月8日;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9月1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领取发票时间: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所属报名点领取网上缴费发票,逾期未领取不予保留。

6、考试时间、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5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二、报名点

地 区

地   址

受理单位

联系电话

省直(含平潭综合实验区)

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0591-87667921  87610301

福州

福州市杨桥东路杨桥大厦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0591-87505625、87512844

厦门

厦门市美湖路7号7楼厦门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0592-2200289

泉州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房管局窗口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5-22132227

漳州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6—2927973

莆田

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4-2656361

三明

三明市三元区中山路258号三明市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8-8339968

南平

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二楼建筑业协会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9-8811876

龙岩

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西附楼

建设局窗口

龙岩市建设局

0597-2302399

宁德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

建设科技大厦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93-2977398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下同),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及物业管理相关实践年限证明。

四、报名办法和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公务员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5月29日至6月28日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首次报考]或[非首次报考]。首次报考指首次报名参加物业管理师考试。非首次报考指曾参加过物业管理师考试。

2、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报名填表”,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完全同意者点击[同意],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3、今年从省外转入的考生请选择[是否外省转考]并填写转考省份。

4、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点和考试科目,点击[上一步]返回到“报名填表”,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及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5、点击[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吋彩色证件照。

6、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

7、报考人员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报名表》,请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打印(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修改),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两吋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8、非首次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审核通过后,即可直接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方结束。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须于6月26日-28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2012年6月26日至28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免试两科的人员,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含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实践经历证明,含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

2、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考试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三)网上缴费

    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至7月8日前进行网上缴费。(下载网上缴费操作手册)

1、缴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1]111号)规定:客观题考试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每人每科85元;主观题考试科目(《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每人每科125元。

2、缴费步骤。

(1)持有一张国内银行卡(需事先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不限使用本人银行卡)。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7月15日前,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五、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书店购买,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六、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准确填写报名表格,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准报考,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2、资格审查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作更改。

3、首次报考人员必须将报名表交至所属报名点审核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可生效。

4、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5、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对《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6、《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

七、成绩查询

    考后三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可在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考试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八、资格证书领取

1、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2、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考生可凭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至所属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也可委托邮寄。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电话: 0591-87667921、87610301,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91-87560302。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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