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订物业管理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1)程序
第一步:研究所管物业的实际情况。
第二步:研究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全面情况。第三步:正确评价本企业状况。
第四步:学习理解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借鉴外企业经验。
第五步:整理出本管区应制订的内外规章制度条目及制订制度的基本思路。
第六步:分头草拟制度。
第七步: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修改。
第八步:定稿。
第九步:通过正式程序批准执行。
(2)方法
①经理意见法:在征||求公司内外意见的基础上,以物业公司经理的意见为制订规章制度的基本思路和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②业主委员会制订法:适用于制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
③内部制订法:适用于制订部门岗位职责和各部门管理范围内相关制度。
④学习借鉴法:主要是学习借鉴国内外对相似物业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
⑤综合征定法:综合运用以上四种制订规章制度的方法。
3、业主公约的法律依据、特点和主要内容
(1)法律依据
业主公约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物业使用摊护及其管理等方面的行为。其法律依据主要是:
①《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
②建设部1989年第5号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暂行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
(2)特点
①公约的主体是全体业主。
②公约的客体是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等方面的行为, 是基于物权而派生的客观行为。
③公约的内容是有关物业使用、维护与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其中既有法律规范的内容,也有社会公共道德的内容。
④公约经业主签约或业主会审议通过而生效,对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都具有约束力。
⑤公约的立足点是订约主体的自我意识与行为的把握。
(3)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业主公约一般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示范文本。业主会可以根据本物业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经业主签约或业主(代表)会通过后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