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业余学习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1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业务进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专业对口,确因工作需要;-全国最教育类网站()
  (2)部门同意或推荐,经人事部审批。
  2凡为达到某种学历报考各类业余院校及电、函的员工,其学费一律自理,单位亦不提供学习时间。
  3凡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的学费,一律凭结业证或成绩合格通知单报销,其学习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可酌情按“公假”处理。
  4凡提出报考有关院校脱产学习的个人,必须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