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物业管理费何时向业主收取
第五十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物业交付业主当月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物业交付业主后次月起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
业主空置物业,应当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