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认证的管理机关和执行机构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物业管理认证的管理机关和执行机构

  1)认证的管理机关

  开展典型的第三方质量认证,首先要有一个管理认证的权力机关,这个机关的任务是制订认证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批准组织建立认证机构或对已建立的认证机构进行认可,并对已获批准或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认证机构在工作中失责或违反有关管理条例者,该权力机关有权撤销对认证机构的批准或认可决定。这个权力机关在许多国家是标准化组织或其授权的认可委员会。

  我国的认证管理机关是国家技术监督局或其授权的认可委员会。

  2)认证机构

  这是一个依据政府的法律性文件建立起来的、由权威的第三方公证机构、由官方的和民间学术团体组建的机构。然而,无论是哪种性质的认证机构,均须经认证管理机关批准和认可。

  认证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受理企业的认证申请,发布认证标志并监督认证标志的正确使用;对质量检验机构和质量体系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督促其公正地履行自身职责。

  3)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的任务是根据认证机构的委托,对申请认证产品的样品按指定的标准进行检验,证明其是否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并向认证机构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机构还承担着对认证产品的监督检验。

  4)检查机构

  检查机构的任务是根据认证机构的委托,指派注册检查员,按认证机构规定的要求,对申请认证的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检查和评定,作出结论,向认证机构提交检查报告,并进行认证后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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