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2年岩土工程师增加执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关于增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设函〔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文件精神抓紧时间做好补录申报工作。

我省具体安排为从2012年3月1日起,申请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除外,下同)初始注册,均须使用新《注册信息系统》上报个人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现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聘用单位应于2012年10月31日完成个人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补录申报工作,逾期未补录的注册执业人员,将不予重新补录,且新《注册信息系统》将不再接受其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遗失补办等业务申请。

在新《注册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注册科联系,联系电话:029-87241792。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函《关于增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设函〔2012〕7号)

附件2:《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及操作使用说明》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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