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1年岩土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委),福建省公务员局:
   根据201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含一级、二级)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   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分

均为200分

60分

均为100分

给水排水

120分

60分

动力

120分

60分

2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分

60分

供配电

120分

60分

3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分

60分

4

注册环保工程师

120分

60分

5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分

60分

港口与航道

120分

60分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分

60分

水工结构

120分

60分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分

60分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分

60分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分

60分

    三、请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3月1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四、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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