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2011年岩土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2011年度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考生需要携带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3cm(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6.6cm(两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有免试科目的考生还需按报名时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请考生于2012年6月18日—7月20日上午 8:40—11:00到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公共服务大厅5号窗口办理(节假日不办公)。

联系电话:5541439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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