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1.1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1.1.1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1.1.1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1.1.2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效力层级
1.2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的主要规定
1.2.1 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
1.2.2 招标投标综合性法律规定
1.2.3 与招标投标活动紧密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1.3 《招标投标法》
1.3.1 立法目的
1.3.2 适用范围
1.3.3 基本原则
1.3.4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详解
1.1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构成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标志着我国正式确立了招标投标的法律制度。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招标投标方面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也结合本地的特点和需要,相继制定了招标投标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使我国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逐步完善,形成了覆盖全国各领域、各层级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律体系”)。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
是指全部现行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
就法律规范的渊源和相关内容而言,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成可进行如下划分:
(1)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划分
(2)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相关性划分
(1)按照法律规范的渊源划分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由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
1)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常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一般以法、决议、决定、条例、办法、规定等为
名称。
2)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一般以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为名称。
3)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4)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派出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具体规定。
(2)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相关性划分
招标投标法律体系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招标投标专业法律规范——即专门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性文件。如《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关于招标投标的部门规章等。
二是相关法律规范——即由于招标投标属于市场交易活动,因此必须遵守规范民事行为、签订合同、履约担保等采购活动的《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