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招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1)主体资格:
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包括企业、事业、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法人;
也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的经济和社会组织。考试&大&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伙型联营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满足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临时管理机构等。
2)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
通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令2000年第5号)可以自行招标:
①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力量;
③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④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人员;
⑤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招标组织形式
1)自行组织招标;
2)委托代理招标。
资质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2007】154令)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商务部【2005】6号令)
政府采购: (财政部【2006】31号令)
中央投资项目: (国家发改委【2006】31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