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招标与合同的关系
招标是规范选择交易主体及其标的,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
合同既是招标的决策结果和项目实施的控制根据,也是检验、评价合同各方全面履行权利、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的标准。
招标的范围
1)工程施工招标:
选择一个达到资格能力要求的中标承包人和可靠、可行的工程施工方案,而不是选择一个现成的产品。
评标考察投标人报价竞争的合理性,施工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目标等控制体系完备性,施工方案及其技术措施的可行性,组织机构的完善性及其能力、信誉的可靠性。
2)工程总承包:
选择具有相应工程设计或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承包范围内,按照招标要求对工程…实行全部或部分任务的总承包。
评标以投标报价竞争的合理性、工程总承包技术管理方案的可行性、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及信誉的可靠性作为选择中标人的综合评标因素。
方式:EPC,D+B等
货物招标
选择各种原材料、机电设备、产品等商品以及附带的配套服务。包括工程货物、一般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药品、办公用品等。
评标要全面比较货物产品的价格、使用功能、质量标准、技术工艺、售后服务等因素。相同条件下,价格是决定中标的主要因素,但更需要性价比高的产品。
服务招标
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投融资、项目前期评估咨询、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服务等。
区别于工程和货物采购,服务招标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及其服务方案优劣的差异,服务价格并不是评价投标人竞争力的主要指标。
(注意:以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为重点。)
还包括各类资产所有权、资源经营权和使用权出让招标。 如企业资产或股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科研成果与技术转让。
评标大多以价格竞争为主,结合经营或使用权受让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可靠性及其经营管理能力的竞争。
注意:带有融资性质的特许经营招标,既要重视价格也要重视管理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