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第一节 建设项目招投标概述
一、招标投标的概念和性质
(一)招标投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公开招标或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提出报价,择日当场开标,以便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
建设工程投标是工程招标的对称概念,指具有合法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条件,经过初步研究和估算,在指定期限内填写标书,提出报价,并等候开标,决定能否中标的经济活动。
(二)招标投标的性质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
二、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种类与方式
(一)建设项目强制招标的范围
(1)我国《招标投标法》指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般包括: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1.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招标
2.建设工程勘察招标
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5.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6.建设工程材料设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