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师案列分析复习第四章中标与合同签订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知识点

主要内容

 

 

 

中标与
合同签订的有关规定

 

 

1.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中标候选人中排名第一的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与排名第二的候选人进行谈判。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在候选人中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价增加工程量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限30个工作日前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d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建没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d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知识点

主要内容

 

中标与
合同签订
的有关规定

 

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d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建设部还规定,招标人采集者退散
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经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招标文件要求中标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担保金采取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形式。履约担保比率为:银行保函为
合同价的5%,履约担保书为合同价格的10%),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
程款支付担保。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订立书面合l司后7d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采集者退散

 

 

 

其他
有关
时间
规定

 

 

 

1.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文件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索和调整方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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