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08年第四批造价工程师领取证章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2008年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领取证书及印章的通知(第四批)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请下列办理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及旧注册印章到我中心办理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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