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8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5 共1页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领取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请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08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集中报名的,由单位派人凭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统一领取)于2009年4月13日至2009年5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领取资格证书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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