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附件名单内人员即日起请于每周1到周5到省造价站综合科514室领取印章。
附件名单内的人员领取证、章时需带上原执业专用章。
附件:《2011年4月至5月办理全国造价师省内变更领取印章》名单
省造价站综合科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