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4号)精神,现将我区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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