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沈阳市关于领取造价师继续教育发票的通知
沈阳市2010—2011年度造价师继续教育发票已到,尚未领取发票的人员请携带交费收据于2011年12月31日前(周六、日休息)到沈阳市造价站资质科换领。未携带收据者一律不得换领正式发票。
沈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