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6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 100 60
安装

  二、我省周琪等82人成绩合格(名单附后),取得相应专业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下载附件:2011造价合格人员名单附件

福建省公务员局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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